
我们知道,在封建社会中,受苦的主要有两类人,一类是女性,另一类是穷人。先来说说女性。在那个时期,大多数女性的地位普遍较低,除非她们出身帝王将相的家庭,或是嫁给了这些有权势的男人,否则她们的生活通常是非常平凡,甚至艰难的。对于普通女性来说,在嫁人之前,她们通常被深锁在闺房中,除了学习三纲五常等基础的道德教育,还要学习一些女红和针线活。这些技能主要是为了将来嫁人后,能够照顾丈夫和家务,起到持家节俭的作用。等她们嫁人后,便要遵循从一而终的规矩,不能改嫁。平时,她们不仅要孝顺公婆,还要服侍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,她们就只能守寡,之后也只能听从儿子的指挥。显然,这样的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十分压抑的,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不公的体现。
展开剩余37%典妻现象的存在,实际上揭示了中国婚姻制度的腐朽。在清朝入关时,由于战争频繁,许多妇女被强夺,民间的买卖妻女风气愈演愈烈。典妻制度也在这个时期达到了鼎盛。直到民国时期,这种现象才开始衰退,直到新中国成立后,才彻底被取消。封建社会的腐朽体现在许多方面,幸好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种现象。这也证明了时代的进步,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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